申请条件:
1.访港人士来港旅游∕探亲必须于逗留期限届满当日或之前离港返回原居地;
2.访港旅客如有特殊原因或困难需要在港延长逗留期限,可于网上提出申请;
3.惟申请批准与否,将按个别情况考虑。由于处理需时,网上申请只接受逗留期限余下5-7日的申请人。
不适合使用这项服务的:
1.在递交申请时,本人不在香港;
2.在领取延期逗留签时,本人不在香港;
3.余下的逗留期限不是5-7日;
4.逗留期限已届满;
5.原来的逗留条件为外籍家庭佣工,并已获准更改以访客身份留港;
6.现在是以香港非永久性居民身份逗留在港(如以雇佣工作或学生身份留港);
7.计划于提交延长逗留期限申请当天起计7天内离开香港。
*不适合使用网上申请服务的申请人,请于办公时间内致电2829 3100或直接前往湾仔告士打道7号入境事务大楼5楼与延期逗留组联络。
延期逗留组的办公时间:
星期一至星期五﹕上午8:45-下午4:30
星期六﹕上午9:00-11:30
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休息
符合申请的条件的小伙伴需要准备的文件:
1.已填妥的表格ID91:延长逗留期限申请表(只需递交第一至第三页)
*如果申请人尚未年满16岁,申请表格必须由其父亲、母亲或合法监护人签署。
ID 91表格填写链接:
https://www.immd.gov.hk/hkt/forms/forms/id91.html
2.申请人的旅行证件及其他文件(如关系证明、医生证明、在港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等)
3.显示申请人现时的逗留期限的文件,例如入境标签或延期签证。
邮寄地址:
香港湾仔告士打道七号 入境事务大楼 入境事务处
相关详情请电邮询问入境处:
enquiry@immd.gov.hk
当小伙伴们填妥以上申请表并准备好补充文件后,便可网上申请延长逗留期限啦~
官网:
申请档案编号及交易编号资料参考:
https://www.gov.hk/sc/residents/immigration/nonpermanent/apprefnumber.htm
关于现行的逗留期限:
https://www.gov.hk/sc/residents/immigration/nonpermanent/limitofstay.htm
也可以在需要时递交补充文件:
https://www.gov.hk/sc/residents/immigration/nonpermanent/applyextensionstay/submitsupplementdoc.htm
*“远程续签”,并非身处内地、在网上填填资料就能拿到签证,而是允许本人不在现场,通过邮寄材料至入境处或者委托在香港的朋友代为续签!
*找到人帮忙后,还需要准备一份委托书
委托人收到材料后,到入境处递交材料,不需要网上预约,直接walk in就可以
*由于现在办公时间有限,入境处积攒的材料比较多,审批时间较长,入境处建议两周后通过邮件或者电话询问审批进度,并要求加快审批。
↑如果直接将材料寄送至入境处,就没有这张回执
入境处会将批准通知发到电子邮箱,让大家准备好委托书请委托人来领取。

*目前入境处不会帮忙寄到内地。